歐盟監管部公佈了最新的《數碼市場法》和《數碼服務法》兩份草案,嚴格規定主要技術平台不能再通過損害競爭對手為自己謀利,意味著法案將會影響到科技巨頭的運營方式,更可能被迫出售業務並支付數十億美元的罰款。
於《數碼市場法案》草案中被定義為「把關者」(gatekeeper)的企業,將不得再使產品在自有平台上的排名凌駕於競爭對手,也不能使用競爭對手的數據與他們競爭。若巨頭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被處以高達營收10%的罰款;如屢屢違規者,該公司更可能被要求剝離業務。另外,如果社交媒體平台不主動刪除恐怖主義宣傳或其他非法帖子,或又未履行對社交媒體平台的系統風險進行審查等義務,可能對社交媒體平台處以最高相當於6%營收罰款。
根據最新的《數碼服務法案》,平台規模的不同所需要承擔責任也會不同。非常大型的平台必須遵守額外規定,包括評估社會危害風險,例如傳播虛假材料。法案還明確規定,除非對平台發布的內容有所瞭解,否則平台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草案目前仍然需要歐盟其他立法機構的批准,包括歐洲議會和歐洲成員國理事會。
SOURCE:THE STREET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