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起,香港實施強積金制度,打工一族及僱主每個月5%的收入需用作強積金供款。強積金到了退休年齡65歲方可提取,目的自然是為廣大市民提供退休保障。
不過,強積金的成效受到市民質疑,被指回報率不理想、行政費亦高,很多收益都落到各大金融的口袋中。
年年蝕錢
到底這些年來,強積金的表現如何?積金局連續8年錄得虧損,更擬向MPF受託人徵收註冊年費,以解決當前危機。
市民對強積金制度的憂慮並非虛構。看見每個月的薪水都扣了5%,卻年年蝕錢,相信大部份打工仔都大為心痛。
擬向受託人徴費
《信報》引述消息指,政府擬向強積金受託人所管理的資產收取0.05%註冊年費。若以9月底強積金總資產8583.14億元計算,涉及金額每年可達4.3億元。
而積金局至今年3月年度總共蝕了2.49億,註冊年費可為積金局轉虧為盈。
業界反對
受託人指的是作為中介的金融機構,註冊年費的計劃引起業界的反對聲音,認為徵費過高,又不能將費用成本轉嫁至打工一族。
而計劃是按資產總額收費,業界擔心費用不斷增加,更擔心當局遇虧損情況,便再次增加收費。
市民暫時不需付費
暫時來說,計劃只會收取受託人的費用,對廣大市民未有大影響。不過,計劃並未落實,各大金融機構有機會把成本轉嫁予市民。
保險業監管局和積金局是同樣以自負盈虧形式運作的監管機構。保監局從今年起向投保人徵收保費的0.04%的費用。
兩局最大的分別在於,保監局向投保人收取費用;而積金局則向受託人收取費用。
資料來源:信報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