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平眾怒】前員工離職補償被控「敲詐勒索」,華為堅拒不道歉激起內地網民及媒體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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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陷「251事件」風波,華為資深員工獲30萬元離職費後,被華為控告「涉嫌敲詐勒索」,並拘留251天。事件曝光後,引起內地網民熱議。
網民批評華為處置不當,應該向李洪元道歉,華為卻發聲明維護公司舉報涉嫌違法行為的權利。華為強硬的態度,加上網上很多有關華為事件的帖文遭到刪除,引起網民不滿,事件不斷發酵。

Photo From Reuters

李洪元的事件始末

綜合內媒報道,李洪元於2005年10月入職華為,工作12年後2018年1月因公司不願續約而離職,在與人力資源部門協商後,憑藉工作年數獲發24個月的工資約33萬元離職補償。

他形容,整個談判過程「很愉快」、「有說有笑」。

2018年3月8日華為通過部門秘書的個人銀行賬戶向李洪元轉賬該筆款項。

不料,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被華為控告涉嫌職務侵佔,後改為「涉嫌敲詐勒索」,證據就是那筆離職補償金。

根據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發布的《不起訴決定書》,華為方面指,2017年12月到2018年3月期間,李洪元曾以向華為公司舉報部門主管在業務上存在違規操作的行為進行要挾,從部門主管處勒索人民幣約30萬。

經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李洪元於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關押251天。

直到今年8月,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將李洪元釋放。據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李洪元為此獲得了包括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約10萬元的國家賠償。

李洪元認為,不起訴的直接證據是一段2個多小時的錄音。與華為人力資源部門協商離職賠償時,從未談及任何以「舉報業務造假」來要挾獲取賠償。

Photo From sohu

華為惹強列批評

11月28日,有自媒體曝光了一份《刑事賠償決定書》,將華為與前員工李洪元的糾葛出現在公眾面前。

事件曝光後,引起極大迴響,被內地網民稱為「251事件」。他們紛紛發表自己看法,包括華為是否應該道歉、華為在這件事情上是不是欺壓了小老百姓、沒想過愛國企業華為如此蠻橫、李洪元是否在這個事件上有什麼問題需要探討。

網民批評華為處置不當,應該向李洪元道歉,但人民日報官方微博指,2日晚,華為回應前員工李洪元被拘251天事件,態度強硬表示公司有權利、也有義務,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華為又稱:「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華為這篇回應被解讀為「歡迎來告」,作為一家大企業,對完全自己做錯事擺出囂張的態度,不僅堅拒不道歉,還有網友指證華為控制網上輿論,動用影響力威迫網站管理員撤下對公司不利的負面報導與網路評論,進一步激發了網民與媒體輿論的怒氣。
無故刪文進一步激起民憤?

在第一論發文後不久,知乎、微信、微博幾個大型網路平台的事件討論,居然在一夕之間都被刪得乾乾淨淨,莫名其妙的刪文觸動了中國網民的恕氣。過往他們經常因為討論政治、抗爭、國家問題而被刪文,但沒想到討論一個私人企業對小員工的作為也遭到同樣做法,這讓越來越多的中國網民感到憤怒。

或許是發現華為影響力如此之大而憤怒、也或許是覺得為什麼私人企業擁有跟政府一樣的影響力而訝異,大部分的意見領袖與一些新聞從業人員原本在被刪除後會選擇沈默。

但這次許多人選擇繼續寫文抨擊華為,但這次不管是什麼原因,第二輪發文看來被刪除的情況有了改善。

不過微博熱搜中沒有出現華為事件值得玩味。

網民回應

媒體分析指出,過去兩年美國對華為的制裁激起大陸民眾的愛國心,給予華為高度支持,任何對華為的批評都會引來「不愛國」的質疑,但現在情況急轉直下。

現在華為官方微博上,出現許多少與華為產品無關的留言,紛紛指責華為「非法關押251天,抗議華為,吃人血饅頭!」

網民們也諷刺 「大學985,工作996,離職251,維權404」,意思是就讀一流大學的人才,在華為工時超長,離職後要入獄,網上維權還會被禁聲。 985是從中國985工程中的39所頂尖大學畢業、996是朝9晚9每周工作6天、251是離職被關251天、404是維權後會出現網頁無效的404代碼。

Photo From RFA

「251事件」要小心處理

網路評論指出,「251事件」處理不好,可能就是華為的滑鐵盧,會比受到美國制裁更嚴重。尤其正逢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一週年,評論稱:「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兩個華為,一個是孟晚舟的華為,一個是李洪元的華為。孟晚舟的華為有國家大敘事的加持,越來越矯情,越來越傲嬌;李洪元的華為則脫去一切偽裝,越來越真實,越來越卑微。」

內地科技企業崇尚「狼性」,「996工作文化(朝9晚9,每周工作6天)」為行業常態。媒體指責以「狼性」競爭力著稱的華為說,「狼性不應該吞噬人性」。李洪元是否因舉報華為某部門造假而被陷害,公司應該查明,給公眾一個交待。

網上有關華為事件的部分報導、評論及社交媒體發言依舊遭到刪除。華為公司及有關部門均未就刪帖行為作出回應。

李洪元事件引起的討論

由於不久前才發生網易不當資遣擁有重病員工,之後在輿論下被逼道歉並和解的事件,接連發生的華為251事件也等於是延續了「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矛盾怒火。許多留言的人都有一種「我當你是愛國企業,你卻欺負自己同胞」的感受,很明顯華為在輿論中的立場處於相對弱勢,跟以往受到的支持不可同日而語。

李洪元錄音也引起廣泛討論,有些支持華為的人認為錄音行為代表李洪元有預謀什麼事情,但也有許多人認為錄音只是一種保障自己的方法──事實上中國企業的 HR 或員工在討論合約與資遣問題時,很多人也會透過錄影、錄音的方式保存證據,只是大部分都不會公開或傳授這種作法。

這事件一個值得探討的點,是深圳龍崗區的檢察院也認可了在不經雙方同意下的錄音能作為證據,願意依照錄音證據釋放李洪元。

李洪元事件非首例

此外,據新浪財經報導,李洪元事件並非首例,另一名華為前員工曾夢也曾因離職賠償被華為公司狀告,遭羈押90餘天,羈押時間從去年12月30日到今年3月29日。

曾夢向記者表示,去年12月30日,她在泰國遊玩期間,被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區分局經偵支隊第八大隊羈押。此前他曾多次聯繫包括李洪元在內的三位同事,均聯繫不上,猜測他們也被羈押。

曾夢透露,今年1月被遣送回國後,華為向警方曾變更逮捕原因。從報導登出的兩封深圳公安局發出的拘留通知書顯示,曾夢被拘捕理由從「涉嫌侵犯商業秘密」改為「涉嫌詐騙」。

報道指,他自2012年入職華為,曾輾轉GTS服務部門、無線行銷、西非無線地區部、北非無線地區部。2018年4月,他與所屬北非HR BP紀某溝通不暢,最終經北非人力部門董佳同意,以2N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2N是內地特有的名稱。中國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十年以上或簽約兩次以上的員工就能簽定無期限的勞動合同,原本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話,就必須給予員工一年年資算一個月並加上一個月的補償(俗稱N+1),同時還要加上年終獎金,但十年以上或無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如果要資遣,就必須付出 2N (年資兩倍)的離職金。曾夢的律師要求在賠償中增加年終獎部分。

商議賠償期間,曾夢已回到深圳待崗,華為一直沒有對他安排工作。去年5月,曾夢使用年假,華為人力部門將其認定為未經主管同意而擅自休假,為此曾夢特地「請求二審判決書補上,完整還原事情真相」。到了去年12月,曾夢在泰國遊玩昤被捕。

華為公司尚未就曾夢事件作出回應。

Photo From 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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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寧願息事寧人

曾夢不單與被羈押後又被釋放的李洪元經歷相似,兩人都是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

11月30日,李洪元在華為心聲社區上發佈了一篇名為《給任總的一封公開信》的帖文,其中寫到:「今天網絡上的輿情洶洶並不是我本意,我的確會向公司討要說法,但絕不期望是以這種方式。」

在採訪中,李洪元再度重申意願「不是我主動曝光」,「結果不知道是誰發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著急」。

內地勞動市場現象

在北上廣深地區,外企與為數不少的中國私人企業仍然是周休二日的 40 小時制,由於多少會有一些與員工協議間的「灰色地帶」,因此在員工索求賠償時,大部分企業也會給予一定的補償,避免員工因私怨檢舉作為報復,許多員工也會透過官司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只要是資深的中國人事部職員都知道,與其省下那一點點錢,不如讓公司避免官司與麻煩。無論官司的勝敗,只要上了法庭最終所有的官司紀錄都會公開,而像天眼查(內地版glass door)的網站,直接讓所有人看到這間公司的官司勝敗紀錄,這點對於大部份的公司招聘會有極大影響。

當然,規模大的公司很可能和地方政府彼此有些不言自明的協議,但如果事情鬧得太大,相信政府官員也寧願保住自己的聲望,而不是為了利益交換過於袒護企業,最後令自己烏紗帽不保。

綜合報導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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