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豪交重稅】華盛頓州擬徵超級富豪稅 財產超過10億美金即入稅網 貝索斯隨時每年交1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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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州有州議員提議設立「億萬富豪稅」,若提案通過,包括亞馬遜(Amazon)創辦人貝索斯(Jeff Bezos)、微軟(Microsoft)創辦人蓋茨(Bill Gates)等住在華盛頓州的超級億萬富豪,均需繳付重稅,其中貝索斯每年需繳付20億美元(156億港元)。

有華盛頓州州議員提議,財富逾10億美元的該州居民每年需要繳付1%財富作為稅項,以應對該州財困及紓緩貧富懸殊情況,而有關財富只針對無形金融資產,即股票與期權等。提案指,在全球各地擁有價值「非凡」(extraordinary)無形資產(intangible financial asset)的超級富豪,例如現金、公開買賣期權、期貨合約、股票、債券,必須課稅1%,但收入則不包括在內,擁有無形資產10億元以下則免課稅。

其中一名有份提交相關法案的州議員更預期,有關稅項若成功通過並徵收,可為華盛頓州政府每年帶來25億美元收入,他又指出疫情期間許多民眾生活困難,因此希望訂定公平的課稅規定。

4名以華盛頓州為家的超級富豪預計最受該稅影響,他們分別是貝索斯、貝索斯前妻麥肯齊(MacKenzie Scott)、微軟共同創辦人之一蓋茨(Bill Gates)與微軟前行政總裁鮑爾默(Steve Ballmer),均聲稱定居於華盛頓州。其中,以貝索斯持有亞馬遜市值2,000億美元計,每年稅款將達20億美元。不過,專家相信,由於有關富戶不涉及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他們只要搬離華盛頓州,便不用繳付新稅。

有份提出相關建議的華盛頓州州議員Noel Frame認為,雖然富戶可能搬走,但也有一些富戶不易搬走,整體上相信可為該州帶來更大的稅收,最重要的是讓稅基更公平。最近遷居到華盛頓州的Tanium行政總裁Orion Hindawi就認為,有關建議一旦落實,將打擊該州的投資吸引力。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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