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亞馬遜提出「The Offer」計畫,詢問在倉儲與客服部門,任職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包含全職與兼職者),是否有離職念頭?如果員工選擇辭職,亞馬遜將依照年資深淺,將給予他們稅前最多約4,000美元的「離職金」金額。
根據亞馬遜官方透露,「The Offer」是從 2009 年併購的線上鞋類零售商 Zappos 的管理中所學習。發言人解釋,這是他們鼓勵不快樂的員工繼續前進的一種方式,「我們相信如果員工待在一個不想待的地方,對於亞馬遜的員工或公司來說都並不健康。」
說服離職看來是雙贏局面
「當員工評估了這項優惠並決定拒絕,便是他們確定自己對公司的喜愛程度,足以讓他在這間公司再待久一點的時間,而他們會希望自己未來的行為能符合這種感覺。」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 Ian Ayres 指出,若員工選擇抵制拿錢離開亞馬遜的誘惑,他們實際上會重新認可工作價值,更投入到工作上。
除了亞馬遜,包含 Google、Uber 在內,許多公司管理層都利用 使用行為經濟學 (behavioral-economics)的研究方法,企圖讓公司經營能夠更有效率,進一步打造不只是提供福利、也解決痛苦的幸福企業。
不過,亞馬遜這樣的舉動仍驚動四座,其持續擴大的業績,與歐美各地不斷林立的倉儲中心,都極需人力資源的進駐,照理來說亞馬遜應該留住現職員工,而不是貼錢把他們送走。為什麼他們敢這麼做?
主要原因在於亞馬遜提供的離職金額多寡得看年資長度,資淺員工的 The Offer 稅後金額勢必會少的可憐,再加上其他福利的損失,多數人衡量後都覺得不划算。選擇繼續留下。亞馬遜只送走了真正滿腹怨言的員工。
Source:Sohu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