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歐盟「Tax Lady」的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於本月初(9 月 10 日)獲歐盟執委會新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任命為執委副主席,主要負責網絡及市場競爭事務,協助歐盟打擊科技企業壟斷市場,相信她會如過去 5 年市場競爭執委任期一樣,繼續迎頭痛擊各大矽谷科技巨擎。
5年判罰科企逾330億
維斯塔格自 2014 年起獲任為歐盟競爭執委以來,一直致力打擊各大科技企業,Google、Facebook、Apple 等矽谷巨人都無一倖免,連同其他科企,5 年間維斯塔格主導的判案至少向科企罰繳了逾 331 億歐羅(約 2,813 億港元),維斯塔格打擊市場壟斷的態度強硬,不遺餘力嚴懲違規科企。
其中,Google (即 Alphabet)更是維斯塔格的頭號目標,短短 3 年內被她多番狙擊,少數也被判罰上了近 178 億歐羅(約 1,513 億港元)。
2017 年,維斯塔格與 Google 首度交鋒,維斯塔格直指 Google 利用其搜尋引擎市場的主導地位,違法偏袒自家網購服務 Google Shopping,藉以獲得競爭優勢,罰款 24 億歐羅( 約 204 億港元)。
2018 年,歐盟針對 Google 以智能手機系統 Android 的綑綁式銷售運作平台及應用程式,擬重額罰款 43.4 億歐元(約 369 億港元),並要求 Google 於 90 天內改變三大營商政策。
2019 年,維斯塔格繼續狙擊 Google ,先於年初控 Google 自家廣告平台 Adsense 違規,再於近期指 Google 涉嫌税務詐騙,兩案下來合共罰了 11.1 億歐羅(約 94 億港元)。
無一倖免
遭逢維斯塔格打擊的又豈只 Google ,Apple 就於 2016 年被揭發多年在愛爾蘭獲得優於其他企業的稅率,被歐盟要求補繳高達 130 億歐羅(逾 1,100 億港元)的稅項;Facebook 涉 2017 年誤導歐盟執委會以收購 WhstsApp,被罰 1.1 億歐羅 (約 9.4 億港元);2017 年,歐盟指 Amazon 利用與盧森堡間的不公平合作關係避稅,罰款 2.5 億歐羅(約 21.25 億港元)。
打不倒的科技巨擎
雖說由維斯塔格主導、針對矽谷科企的罰案多次突破了歐盟罰款紀錄,Google、Facebook、Amazon 等科企巨人卻仍然屹立不倒地主導市場。因為無論歐盟施行的罰款如何高,也趕不及科企巨擎們的營收及市務擴張。以上述的 2018 年 Google 壟斷罰案為例,Google 所被罰的 43 億歐元實際只佔首季營收的 13% 左右,換言之 Google 大概只要兩周就能恢復過來,可說是不痛也不癢。
歐盟和維斯塔格要維護消費者權益,或許要再加強推動數碼監管政策,如開徵數碼稅,或為人工智能應用程式、大數據服務及其他網絡服務訂明法則。
Sources:綜合報導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