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令】香港今日起實施內地入境檢疫令,違令者可囚半年,專家:措施過於寬鬆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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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於今日起,開始實施內地入境人士強制檢疫令,所有從中國內地入境人士,都必須在抵港後需要強制接受檢疫十四日,即使經其他地方入境的人士亦包括在內。接受強制檢疫人士須自行回居所隔離,每日探熱、戴口罩,不可以離開家中及離境,除同居家人外,不可邀請其他人到其居所,當局會抽樣進行突擊檢查並以電話聯絡,違例者最高罰款$25,000,入獄 6 個月。

食環署署長陳肇始表示,口岸的健康申報及體温監測等措施仍繼續執行,一旦在口岸發現入境人士有病徵,將交由港口衞生科處理。她認為最重要的是接受檢疫的人士需要自律,在受檢疫的期間保持自己的個人衛生狀況。然而,香港政府又表示,為確保物資的輸送不會受到檢疫令的影響,所以有 4 類人士可以獲得豁免,包括境貨車司機、空中服務員及漁船船員等,惟獲豁免人士須接受醫學監測如體溫探測及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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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則認為有關措施與市民的期望落差甚大,他認為措施過於寬鬆及兒戲。他認為強制檢疫就應該需要有專人安排他們移動到指定的地點進行檢疫,並有行政措施確保這些人不能離開隔離地方,若任由接受檢疫人士自己前往聲稱的香港居住地點,再靠自律執行隔離措施,安排並不理想,成效會大打折扣。

香港大學醫學院院長梁卓偉亦表示,最理想是將關口全面封閉,若未能做到也應將來港人士安排進入隔離營,如果沒有足夠地方,在香港有居所人士也要在家隔離,沒有居所人士應入住同一酒店,若他們分散酒店風險會較高。

 

綜合報導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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