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房屋有望?】推展過渡性房屋:政府需加強與社福團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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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短缺問題嚴重,每日煎熬著不少基層市民。樓價飛升,劏房戶、「麥難民」問題日益嚴重,市民居住環境水深火熱。社會近年提倡的過渡性房屋方案,政府透過財政預算案提出成立廿億元過渡性房屋基金,撥款予各方參與過渡性房屋方案。但這能否成為有效的應急之計,為現時居住環境惡劣的居民在輪候公屋期間,以合理租金改善生活質素,免受劏房加租及逼遷?
政府的過渡性房屋主要有三個方向,分別為組合屋、工廈改裝、暫租住屋,但政府現時主要作為鼓勵者角色,推動社福團體參與,由社福團體主導計劃。近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與會者就建議,使用閒置土地,以組合屋形式興建過渡性房屋,仿效歐美等國家採用組裝合成法,先裝後嵌,以縮短施工時間、改善工地安全及提高品質。組合屋組裝時間短,成本低,現時主要由非牟利機構營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選址在深水埗「組合社會房屋計劃」,就由關愛基金資助購置及組裝組合屋,預計90個住戶受惠。
但組裝屋方案同樣需要政府積極參與。立法會當日與會的討論中,有學者就指出組裝合成法受制於道路要求,例如組件要闊二點五米內才可於日間運輸,而且需要大量興建才能達到成本效益。政府既要調整道路標準,也要安排土地作大量興建,甚至提供基建配合。
社福團體現時參與過渡性房屋,面對的一大問題往往是缺乏相關專家,故最需要的正是技術支援。政府一直被指不願插手支持社福機構,更鮮有主動成立內部單位,為機構應付技術困難及作協調,以致過渡性房屋先導計劃參與機構的數量及計劃成效,都受到限制。深井以前九龍紗廠眷屬宿舍翻新而成的45個單位「光屋」、社聯承租及翻新私人單位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提供240單位,已是當中較具規模的項目。勞福局早前只建議機構在早期向政府商討計劃,聲稱可增加成功機會,又指政府因成本效益,較少會成立新服務類別或單位。既然政府不願「落手」,又豈能寄望更多社福團體願意「落水」?
政府目前未能有效為有關項目拆牆鬆綁,金錢及技術上的支援亦未足夠。況且過渡性方案只是短期解決房屋問題的權宜之計,可提供的過渡性房屋單位有限,政府是否應積極思考其他方案?政府應從多角度思考住屋問題的出路,例如盡快發展樓齡高的政府物業和工廈、重新檢視部分地區的地積比率及土地用途,包括新界棕地、荒廢的農地等等,才能有效增加土地供應,為市民改善居住環境。

 

作者:林俊文 Edwin
曾任職外資和本地發展商社區關係部,歷年來與負責城市規劃設計、物業設施管理、建築、樓宇維修和工程管理的專業人士並肩而戰,深信能為市民建設宜居的社區及推動優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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