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2024 16:23
09/03/2024
16:23

本地|23條立法 議員關注表明意圖犯叛國罪的「公開」定義 林定國:不適宜細化 要保持彈性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9日)繼續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有關叛國條文中的「戰爭」字眼,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關注現代戰爭多樣化,包括科技戰、金融戰爭,問及條例會否涵蓋新型戰爭狀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條例所指的是實體戰爭,即是「打仗」,由其他法例處理金融、科技等戰爭。

另外,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文本列明,叛國罪只適用於中國公民,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定義根據中國國藉法,即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出生在中國領土,所以一般外國人在香港居住滿7年、並非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不會「跌入」有關情況。

至於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亦屬違法,最高可判囚14年。有議員關注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罪要公開至甚麼程度。鄧炳強:「公開一般人日常理解就是其他人會聽到,是三個人或是十個人,我認為不重要,最重要是公開向其他人把這訊息說出去。」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這個字不適宜細化,一定要保持彈性,確保立法原意得以保持。立法原意是不希望公開出來會鼓動其他人分享心態,令事件繼續發酵。」

Subscribe FORTUNE INSIGHT Telegram: 
http://bit.ly/2M63TRO

Subscribe FORTUNE INSIGHT YouTube channel:
http://bit.ly/2FgJTen

即時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