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宣布為樓市局部減辣。
即日起,額外印花稅適用年期由3年縮短至2年,業主持有物業2年後可出售物業,不須再繳付樓價10%的額外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減半至7.5%,這安排有助減輕已擁有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再購買住宅物業時的財政負擔,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的成本;
外來人才置業印花稅改為「先免後徵」;即優化去年為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印花稅的安排,由原本在購入物業時先徵收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然後在相關人士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才退還(即「先徵後退」),改為在購入物業時先暫免徵收相關稅項,若相關人士其後未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繳付相關稅項(即「先免後徵」)。新安排適用於今天或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