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202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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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港證監會同意擴大滬深港通合資格股票範圍 納入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

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聯合公告,為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促進兩地資本市場共同發展,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進一步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範圍,包括納入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

公告指出,中國證監會前期已宣布將會同港方擴大互聯互通股票標的,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和更多滬深上市公司股票納入標的範圍。在兩地證監會共同支持和推動下,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就擴大股票互聯互通標的範圍整體方案達成共識。

「滬深股通」的標的範圍調整為:市值50億人民幣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動性標準等條件的上證A股指數/深證綜合指數成份股,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的A股。

「港股通」的標的範圍調整為:在現行「港股通」股票標的基礎上,納入恒生綜合指數內符合有關條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股票,即屬於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恒生綜合中型股指數、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根據現行規定納入「港股通」;將「滬港通」下「港股通」標的範圍擴大至與「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滬港通」下「港股通」納入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

經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同意後,交易所可對標的納入的具體條件、調整機制等作出規定。

對於聯合公告未提及的交易、結算、投資額度、投資者適當性、兩地跨境監管和執法合作、對口聯絡機制等有關事項,仍適用此前發布的股票交易互聯互通聯合公告的相關規定。

兩地交易所及登記結算機構將調整完善相關業務規則,積極推進技術系統開發及測試、投資者教育等各項準備工作。在相關交易結算規則和系統準備完成、獲得所有相關的監管批准、市場參與者充分調整其業務和技術系統後,上述擴大方案方可正式實施。從聯合公告發布之日起至上述方案正式實施,需要3個月左右準備時間,正式實施時間將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香港證監會另發新聞稿表示,合資格股票的範圍經擴大後,獲納入「滬深港通」的股票預計分別涵蓋內地與香港市場股票買賣金額逾80%。此舉將能加強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的互聯互通,並為兩地市場提供額外流動性。

證監會署理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滬深港通」的範圍進一步擴大,不但可為國際投資者提供更多A股的選擇,還能鞏固香港作為通往內地的門戶的地位。尤其是,將在港主要上市外國公司納入互聯互通的範圍內,對於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公司的集資平台而言,別具重要的策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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