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20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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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因發表「侮辱英烈」言論 媒體人羅昌平被判監7月 賠8萬宣傳抗美援朝事迹

內地知名媒體人羅昌平,去年10月涉侮辱抗美援朝戰爭殉職的官兵,並質疑戰爭的正義性被囚後。昨日,海南省三亞市城郊法院一審判決,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名成立,將其判監7個月,並須在新浪網、《法制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道歉。由於羅昌平已經被囚近7個月,最快今日(6日)將獲釋。

法院經審理查明:羅昌平觀看「長津湖」後,使用微博發文侮辱抗美援朝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藉以博取關注。該帖文內容在網絡上廣泛傳播,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10月7日下午,羅昌平投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中國人民志願軍的英雄事迹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和寶貴的精神財富,偉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時空、歷久彌新,絕不容許褻瀆、詆毀。被告人羅昌平在互聯網上侮辱英烈,否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壞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應依法懲處,並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辯護人認為,羅昌平具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願意賠償公益損害賠償金8萬元人民幣,用於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紀念、宣傳等公益事業(並已支付到位於遼寧省丹東市的抗美援朝紀念館),應該從輕處罰。法院予以認可,遂作出判決。

事源於去年10月,前《財經》副主編羅昌平在個人微博發文,將抗美援朝愛國電影「長津湖」中因寒冷天氣而被凍死的三個連隊,稱為「沙雕連」(沙雕為中國網絡用語,意指愚蠢)。他說:「半個世紀之後國人少有反思這場戰爭的正義性,就像當年的沙雕連不會懷疑上峰的『英明決策』」。

羅昌平此番發言迅速遭到官媒批評,其微博也被打上禁言標籤。兩天後,他被海南省三亞市公安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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