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昨日(1月21日)通過一項決議案,譴責中國政府打壓香港社運人士,要求香港特區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因政治因素被捕的抗議人士,並促請歐盟制裁相關的中國及香港官員。
歐洲議會以597票贊成、17票反對及61票棄權大比數通過決議案 ,呼籲香港特區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最近在香港因政治因素被捕的民主派人士,以及先前因涉犯「港區國安法」被拘留的人士,並特別點名對包括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等人的指控應全部撤銷。
決議案敦促歐盟制裁隻害人權的香港與中國官員,當中點名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香港警務處長鄧炳強、前警務處長盧偉聰、保安局長李家超。
有議員在會議上表示,對於早前簽訂的中歐投資協定談判案沒有維護香港高度自治、自由感到遺憾,認為歐盟過急達成協定。議員警告,歐盟未有對嚴重和持續侵犯人權的情況作出制動損害歐盟在人權問題上的公信力,並稱議會將謹慎審視協定,強調人權是考慮因素之一。由德國主導的《中歐全面投資協定》,中歐雙方在上月原則上達成協議,正待得到通過。有分析認為,香港的人權情況將為中歐協定增添很大不確定性。
中國駐歐盟使團在決議獲通過後批評,歐洲議會部分議員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敦促歐洲議會正視香港回歸中國的現實,切實尊重中方主權。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