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綠色金融政策被批落後 跑輸新加坡、東京影響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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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氣候危機,可持續發展已成為未來大趨勢,政府亦提出要將香港發展成國際綠色金融中心,去年綠債發行額更位列亞洲第一!不過綠色和平與低碳想創坊(下稱「團體」)聯合發佈《香港綠色金融政策評價》(下稱「研究」),發現香港綠色金融策略和措施存在漏洞,表現落後於新加坡、東京等。團體建議政府制定全面策略,確保香港在綠色金融市場維持競爭力。

香港淪為「漂綠之都」?研究揭3大漏洞

研究透過檢視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監會的政策和指引、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披露要求,及氣候風險報告等,盤點香港目前的綠色金融政策和措施,聚焦於「治理和問責」、「資訊透明度」、「氣候風險管理」、「綠色金融產品」和「碳市場和創新解決方案」5大關鍵範疇。研究揭示,香港綠色金融發展的3大漏洞:

1)無高層次策略計劃

現時由港府及監管機構各自推出零散的指引及政策,例如證監會的綠色金融策略框架、港交所的上市公司ESG披露規則等,而且欠缺關鍵績效指標(KPI),難以量度政策成效。相反,上海、深圳、新加坡和東京等亞洲金融中心,均由最高級別的政府財金部門帶領,以淨零排放為目標,實施具路線圖和時間表的策略計劃。

2)無為化石燃料的直接融資設限

香港尚未有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融資的計劃,而新加坡已承諾將逐步淘汰,並且限制對煤電項目的直接融資。另外,雖然香港與新加坡同樣將提高本地上市公司提交ESG報告的要求,但新加坡更進一步,已預告將會要求大型非上市公司在2027年起也須披露氣候信息。

3)無針對「漂綠」的法規

隨着ESG相關產品增加,部分公司或品牌借廣告等公關手段,營造環保形象,但可能實際上並沒有減少對環境傷害,這個行為俗稱「漂綠」。研究指香港仍未有針對打擊「漂綠」法規,僅能依賴現行的《商品說明條例》和香港交易所等機構發出屬自願性質的指引。相比之下,新加坡、東京和首爾已加強披露要求或正為「反漂綠」立法。

團體建議政府立法監管「漂綠」,設立嚴格的審核流程和第三方審計,防止資金流向對環境有害的污染項目。同時訂立符合《巴黎協定》要求、即控制全球升溫1.5°C內的綠色金融發展策略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強評估氣候為金融系統帶來的風險,並且將氣候因素納入金融政策,實現未來長遠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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