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並非歐盟成員國,因此瑞士和歐盟一直就簽署《瑞歐關係框架協議》進行談判,希望以單一條約總括雙方關係,取代目前120多項的雙邊協議。談判始於2014年,草案全文於2018年11月達成,之後雙方就修正案及補充說明來回動議,兩年間進展停滯不前,直到今年初才恢復討論。
瑞士聯邦委員會在本月26日宣佈,指瑞士與歐盟之間在協議的關鍵方面仍然存在重大分歧,因此未能滿足簽署協議所需的條件,決定終止與歐盟已經進行七年的關係現代化談判。
瑞士政府指出,談判的主要障礙包括勞工薪金保障、政府補貼規例及公民權利等。
瑞士外交事務部部長伊尼亞齊奧 · 卡西斯 (Ignazio Cassis) 表示無法接納歐盟的《公民權利指令》,認為賦予來自包括27個歐盟成員國、冰島、挪威和列支敦士登公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公民在瑞士享有自由遷移和居住的權利,會根本地改變瑞士的移民政策,並擔心提高社會福利成本。
而作為歐盟行政機關的執行委員會認為,公平競爭原則是必要的,即是雙方法律需要保持一致。這意味着當歐盟訂立新法律時,瑞士必需配合跟隨,以維持單一市場內部的平等條件。歐盟一方亦希望歐洲法院可以有權力裁決協議所引起的爭端。
瑞士當局要求《公民權利指令》以及公平競爭原則從協議中剔除,但遭歐盟拒絕,導致談判破裂。
屬右翼的瑞士人民黨 (SVP) 對談判破裂表示歡迎,認為是瑞士自決的勝利,而瑞士的工會亦樂見勞工薪金和公共服務因此受到保障。但瑞士其他政黨人士則抱持懷疑態度,社會黨將其形容為「黑色星期三」。
雖然瑞歐雙方目前仍然可以依靠自1972年簽署的多項雙邊協議,但過時的協議將令瑞士無法進入單一市場中正在變化的領域,例如能源市場。僅在本週就有一項有關醫藥科技交流的雙邊協定失效。瑞士醫藥組織估計,這會讓瑞士醫藥界損失1.14億瑞士法郎 (1.04億歐元) ,之後每年亦會損失7500萬瑞士法郎。
根據歐盟執行委員會的數據,瑞士是僅次於中國、美國和英國的歐盟第四大貿易夥伴,佔歐盟出口6.9%、進口5.7%。而歐盟亦是瑞士最大的貿易夥伴,佔瑞士商品出口約42%、進口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