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港府強制發牌監管虛擬資產交易 不容散戶參與 僅限專業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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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去年11月起就「建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進行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下稱「財庫局」)發表諮詢總結指出,大多數意見支持設立虛擬資產交易所制定發牌制度。當局表示,惟虛擬資產風險較高,加上屬新興行業,只允許專業投資者參與;當局又容許海外公司透過香港註冊公司提交申請。

財庫局表示,雖然有逾4成回應籲讓散戶參與虛擬資產交易,但當局關注可能會帶來的風險,所以當局堅持只准專業投資者參與,並表示:「至少在發牌制度的初期,實行有關規定做法恰當」。據現行定義,擁有800萬元的投資組合的投資者便能歸納為「專業投資者」。

財庫局引述市場意見傾向容許非本地成立的公司設立虛擬資產交易所,加上考慮到讓證監會監督及規管,因此容許海外申請公司在其他地方成立,只需來港申請相關交易所牌照時,依《公司條例》註冊公司便可。政府會自發牌制度實施起計提供180日過渡期,讓有興趣成立交易所的機構提出申請。為方便證監會執行規管,當局要求有兩名負責人員打擊洗錢及遵守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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