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網絡零售商亞馬遜(Amazon)近日被北京法院判處敗訴,不但需要向中國公司「炎黃盈動」賠償7,646萬元人民幣(約9,178萬港元),而且還失去了「AWS」商標的中國使用權。
北京軟體及數據公司炎黃盈動於2003年成立,在2008年、11年和12年申請註冊「AWS」商標成功,範圍包括廣告宣傳、技術研究、電腦程式等。而亞馬遜則在2012年才申請「AWS」商標。
炎黃盈動於2018年控告亞馬遜及其中國合作夥伴侵犯商標,而北京法院判亞馬遜敗訴,須在中國禁止使用一切與「AWS」或類似的標識,並須支付7,646萬元人民幣賠償,以及26萬元人民幣(約31萬港元)的訟費,還需在《中國知識產權報》上刊登聲明自己侵權,以消除對炎黃盈動公司商標的影響。
亞馬遜對裁決表示不認同,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上訴。熟悉中國法律的律師表示,一旦提出上訴,在上級法院裁定最終結果時,下級法院的判決一般不會產生法律效力。
據國際數據公司(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IDC),至2020年上半年,亞馬遜是中國第五大的雲端服務廠商,市場份額為7.2%, 落後於阿里巴巴、騰訊、華為和中國電信。
Source:騰訊新聞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