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為保障新聞界利益,將向國會提交法案,擬立例強制Facebook及Google在存取新聞內容付費給當地傳媒。
據外媒報道報,相關法案提出設立「新聞傳媒談判指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社交網站及各大搜尋引擎,須為存取新聞內容與傳媒磋商實質支付金額,其中規模較小的傳媒機構,可一起合作以組別形式與電商進行談判,亦可同意由網商提出的「標準」價格。法案不但保障私營傳媒機構,國有媒體澳洲廣播公司及澳洲特別廣播服務同樣獲得保障。
澳洲財長:重大的改革
澳洲財長弗里登貝格(Josh Frydenberg)指這是世界首次有相關法案,認為法案是一項全面的法律,比世界任何一個類似的法律權利更進一步,形容這是「重大的改革」。而法案目前只針對Facebook 及Google,當局期望未來將更多網上平台納入條例內。
澳洲新聞集團(News Corp.)執行主席米勒(Michael Miller)認為,立法助澳洲傳媒機構與全球科技巨擎邁向平等跨出重要一大步。但Facebook早前警告,若相關法案獲通過,將封鎖澳洲的新聞內容,Google則批評法案大大影響Google搜尋及YouTube服務。
Source:澳洲廣播公司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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