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於上周宣判前總理納吉布(Najib Razak)所涉的「一馬基金」案罪成,當中包括洗黑錢、濫用職權和違反信託罪,判處 12 年監禁。此案涉及金額超過 45 億美元,為全球最大的貪腐洗錢案之一,多個國家目前對此案展開調查。據馬來西亞法律,罪成將判處鞭笞,但 50 歲以上獲豁免。
納吉布為被送上法庭的首位前總理,其政治影響引起社會各界矚目。「一馬基金」由納吉布於 2009 成立,原名為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基金(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目的是吸引外資進入馬來西亞經濟體,打造成地區金融中心。
2015 年由於未能償還銀行及債券持有人的 110 億美元款項,引起各方質疑。其後被《華爾街日報》揭發有近 7 億美元從「一馬基金」帳戶輾轉轉入納吉布的私人銀行帳戶,更被發現用於多項私人奢華品,如私人飛機、梵高和莫奈等世界名畫,甚至涉及《華爾街之狼》的製作。
美國投資銀行高盛為此基金主要銀行家,曾於 2012 至 2013 年間協助籌集 65 億美元。馬來西亞檢察機構錯於 2018 年指控高盛誤導投資者,以賺取高額佣金,日前最後以 39 億美元的價格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和解協議。
納吉布出生自馬來西亞政治世家,現年 67 歲的他為馬來西亞第二任總理的長子。於英國修讀經濟學士學位後回到馬來西亞進入政壇,曾擔任多個內閣部長職位,包括能源部長、通訊部長、教育部長、財政部長、國防部長等,2009 年正式成為馬來西亞總理。
Source:Wall Street Journal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