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消費券將於本月16日發放,「轉會」申請在較早前已截止,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已向市民發短訊確認他們的申請資格,同時亦會抽查部份市民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政府強調,如市民未能於收到短訊後3日內致電秘書處,並不會因此喪失領取資格。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國民今早(5日)在商台節目中表示,近日已透過短訊抽查市民是否在港居住,符合領取資格,並要求在3天內致電秘書處或承辦商。
莊國民補充,如果被抽查市民最終無回應,會以短訊通知有關人士未能領取第2期消費券的金額,但他們向秘書處補交資料後,仍可領取消費券。
莊國民承認有冒認秘書處情況
不過,近日有不少市民在網上分享,曾收到騙徒假扮「消費券秘書處」的短訊及電話。騙徒聲稱事主領取消費券的資格已失效,要求事主聯絡他們。當事主上當後,騙徒會要求事主提供身分證及回鄉證資料,以及所有銀行帳戶號碼、密碼等資料,以證清白。
莊國民承認,有市民致電秘書處查詢核實真偽。他透露現時已確認十多宗冒認個案,如涉及欺詐,將會轉介警方跟進。他又歡迎市民向當局確認抽查的短訊或電話的真偽。
莊國民強調,秘書處或其承辦商職員不會在短訊中或電話中要求市民提供包括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只會通知市民將個人資料透過電郵或親自交往秘書處。
收到短訊後3日內沒回覆 不會喪失資格
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在消費券網站上亦特別加上提醒,指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或其承辦商只會透過特定電話號碼致電登記人或向其發出短訊通知,致電登記人時不會播放電話錄音,發放的短訊不會附有連結,亦不會向登記人直接索取個人資料。
政府在下午再發稿澄清,如市民在收到抽查短訊後,未能於三天內回覆有關短訊,並不會因而喪失領取消費券的資格。當局在如未獲相關市民回覆,秘書處或承辦商會再次發出短訊及致電聯絡市民。只要有關市民按時回覆並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秘書處會安排盡快向其補發有關消費券。
政府只會通過以下特定電話號碼致電或發出短訊,如市民對電話或短訊的真確性有懷疑,可致電消費券計劃熱線18500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