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草擬了一份名為《北京市中醫藥條例》的文件,並於網上公開收集意見,當中列明「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衊中醫藥」,一經定罪將面臨刑事責任。草案在網絡惹起爭議,有人關注「詆毀、污衊」將如何釐定,擔心會以言入罪。
《條例》一共有7章,包括總則、中醫藥服務與保障、中醫藥規範與管理、中醫藥保護與傳承、中醫藥開放與創新、法律責任和附則,總共有55條。第1條列明《條例》是為了「繼承和弘揚中醫藥,保障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保護人民健康」而設立。當中惹起討論的是第36條,提及要宣揚中醫文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污蔑中醫藥」,第54條也列明「違反本條例第36條第2款之規定,詆毀、污蔑中醫藥,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換言之,在北京「詆毀、污蔑中醫藥」將來或須面臨刑事責任。
《條例》在網絡引來討論,有中國網民指「這份中醫藥條例更像『治安條例』」,有人更嘲諷「『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汙蔑中醫藥』, 這是什麼意思?科學是不怕『詆毀、汙蔑』的,只有宗教不行。中醫藥是宗教嗎?」。有人批評當局「不去懲罰打著中醫神棍騙子,準備抓要求中醫科學去偽存真,就過份了」。
而事實上,自新冠肺炎爆發以來,中國積極推廣中醫治療。習近平曾指,會加強藥物研發,堅持中西醫合壁、中西藥並用,根據前線救治而篩選有效藥物,探索新治療法,以提高治癒率。早前支援疫情最先爆發的武漢的近5000人醫療團隊中,中醫師佔了13%,全國有91.5%確診者使用過中醫藥治療。
Source: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