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港區人大:法官必須是中國公民,法律學者:認為大多數市民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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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公布「港版國安法」草案,其中包括在香港建立履行國安職責的機關,港區人大陳曼琪就建議,法官應全是中國籍。

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於港區代表團全體會議上會見港區人大。原本就提案要求人大透過《基一法》中的《附件三》在香港訂立國安法的陳曼琪就建議,在香港法院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法庭,而法官就必須要是中國籍,強調有關法官要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國安法壓港】港區人大陳曼琪倡設專門國安法庭只有中國籍法官| 立場報道 ...
Photo from 陳曼琪

執法方面,陳曼琪就指由警務處增設香港國家安全部負責,而港區人大則可負責監督國安法制度和執行機制,做法參考太平紳士制度。

另外她又建議,應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包括官方及非官方成員,協助特首就國安事務決策,以及負責執行和統籌。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就指,最悲觀的情況是國安法案件非由香港法院審判,認為大多數市民難以接受,同時亦指出應由現行機關執法。

至於只有中國藉法官才能審理的建議,陳弘毅就指相信會引起極大爭議。他引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強調,國安法的制定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他表示希望這說法意味著審判權仍在香港法庭。

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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