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黑龍江高院重罰:故意傳播武漢肺炎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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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疫情繼續嚴重延燒中國以及全球,黑龍江高院最近祭出了自保的緊急通知,其中載明如果有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原體」,最高可判刑死刑。

據外媒消息指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制發《關於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緊急通知》。表示依法嚴懲疫情防控涉及的936種刑事犯罪,最嚴重可判死刑的包括3類犯罪。

在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類犯罪裏提出,在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最高判刑死刑」。

而該份緊急通報的第1項犯罪則列的是:「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 製造、傳播謠言,煽動分裂國家 、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最高判刑 15  」。

另外,民眾若是「 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的,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者,「 最高判刑 7  」。

此外也有提到如果有民眾「 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 」,就觸犯了中國《刑法》「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交通工具罪」,也是「 最高判刑死刑 」。

 

綜合報導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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