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高等法庭裁定《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並頒令《禁蒙面法》無效。直到昨日,上訴庭表示不受理政府的暫緩令申請,換句話說《禁蒙面法》現時已失去約束力。然而,上訴庭的判辭中提醒,宣判《禁蒙面法》無效並不代表亦不鼓勵對在該法有效期間被拘捕並以相關罪名起訴的人士進行赦免。
不過,這並不代表《禁蒙面法》從今以後再無法重新啟動。上訴庭解釋指出案件現階段由原訟庭宣判《緊急法》及《禁蒙面法》違憲,不過案件現時仍在等候上訴階段,若然政府在之後的時間上訴得直,市民仍有機會面臨因《禁蒙面法》被起訴的可能性。而本案因上訴庭認定有爭辯的空間,因此批准政府一方的上訴許可,並在明年 1 月 9 日及 10 日進行聆訊。
此外,上訴庭亦有引述政府方申請暫緩令的理據,指出法庭判令《緊急法》違憲令政府處理現時嚴重危害公眾的情況時束手無策,亦會鼓勵已經非常暴力的示威者,對公眾安全及日常生活造成危險、威脅法治,香港面對史無前例的暴力襲擊,政府一定要用一切可用的法制手段,阻止一小撮暴徒。
上訴庭認同香港民眾面臨前所未有的受危害時期,而最近高等法院大樓及終審法院入口被縱火、多人因涉嫌管有槍械被捕、連登討論區中屢次鼓吹市民到不同地方參與非法示威活動等,都印證著香港正陷入法治及秩序被到破壞的真實情況。
針對政府的申請,上訴庭指出相比起是否頒發暫緩令,理應先去研究《緊急法》是否乎合憲法,才是目前最緊急,亦是最應該去做的事情。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認為,上訴庭的判決說明《禁蒙面法》缺乏邏輯及法理依據,又稱政治問題理應用政治解決,並不應該在這個關頭把法庭變做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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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