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6月12日以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驅散金鐘示威人士,有牧師及宗教界人士事後於記者會上表示,當他勸喻警方應作出警示後才推進時,對方稱「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
前法庭書記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傳召屬非自然人」的主耶穌基督,實屬荒謬,亦令所有教友感到冒犯及難受,要求法庭下令警務處處長為事件公開道歉。
申請人譚志輝為法庭前書記;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申請人將天主教香港教區及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
譚志輝於自撰的申請書中表示,有警員於今年6月12日在金鐘執勤時,要求神職人員「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他指公法上並無不受約束的酌情權,《警務條例》並無授權該警員執行職務時,可作出基於宗教的歧視行為、或褻瀆他人信仰。
申請人要求法庭聲明,警方當日的要求超出《警務條例》所賦予權力,屬越權行為,不合理及不合法;並要求法庭頒令警務處處長根據《道歉條例》向公眾作出道歉。
Source:綜合報導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