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與公安部公布有關嚴肅查處賭博、假波等行為的《通知》,針對賽事活動中出現的賭博、假球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提供了相關的管理規定、處罰依據等具體指引。《通知》列明,對有賭博、假球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等人員,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書面檢討、罰款、責令上繳違紀所得、停發訓練津貼和獎勵性工資、開除出運動隊、禁賽(終身禁賽)等處罰。情節嚴重或不配合調查、故意欺瞞,要從重處罰。對在國際賽事中打假波、利用內幕消息賭博者,一經查實,要給予終身禁賽處罰。
內媒報道指,少數運動員、教練、裁判等體育從業人員參與賭博、打假波,嚴重違背了體育誠信和職業道德,損害了體育形象,敗壞了社會風氣。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在此基礎上,針對賽事活動中出現的賭博、假波等行為推出專門文件,有利解決相關管理規定不具體、行業協會規則不完善、處罰依據不明確、處罰幅度不適當等問題。
《通知》指出,賭博、假球等問題被國際體育界公認為是阻礙行業公平、公正、健康發展的毒瘤。近年來,體育競賽中賭博、假球等問題屢禁不絕,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認清開展行業治理和查處打擊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作配合,狠抓措施落實,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此類問題發生,努力營造良好的行業風氣和社會環境。
《通知》又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密切配合體育部門,及時對涉賭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偵查調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要深挖打擊涉賭犯罪的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和幕後「保護傘」。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