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安部去年明確指出,要依法開展防疫工作,嚴禁過度、粗暴執法。不過,近日一段4人被押解「遊街示眾」的視頻在內地廣為流傳。視頻顯示,幾名身穿防護服人員,在官方押解下,胸前和後背掛著大幅照片「遊街示眾」。有網民質疑官方行為涉嫌違法,事件在內地引起廣泛爭議。
內媒《新京報》指出,事件發生在廣西百色市靖西市。今次被「遊街示眾」的4人因涉嫌運送他人偷越國境、走私等違法行為被予以懲戒,相關懲戒措施包括;在住所張貼懲戒通告,通過媒體多渠道曝光,凍結銀行賬戶、寬帶等。
視頻顯示,在大街上,4名身穿防護服的疑犯,胸前和背後都掛著一張標示他們姓名的大頭照,被同樣穿戴防護服的人員押解,並緩慢行走在街道中間,街道兩邊則擠滿人群觀看,前面則有身穿防暴服裝的警務人員維持秩序,場面十分壯觀。令人聯想起古代,有疑犯被送往刑場的場景。
據了解,該活動被稱為「XX鄉『十個一律』懲戒現場會」,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今年曾發布《關於實施邊境疫情防控「十個一律」懲戒措施的通告》,並提出違反防疫規定者將受到包括公開羞辱的懲戒。
該種觸發手法在內地引起爭議,有網民稱「官方執法手段簡直無法無天!」、「好像回到文革時代」、又問「遊街示眾,是不是要連坐?是不是殺犯人不需要走程序?」、也有網民貼出人民網2010年發出的貼文,強調「嚴禁遊街示眾是中國人權的進步」等。
有內媒致電靖西市公安局及安寧鄉政府,當局回應稱,這是現場懲戒警示活動,是按要求處罰,沒有不合適。
針對事件,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雄指出,基於中國現行法律,即使違法犯罪人員也有自己憲法上的權利,人格尊嚴上的權利,對有關違法犯罪人員進行「遊街示眾」或損害有關人員的隱私權、肖像權、個人信息權益等,做法並不妥當。
黨報《新京報》也以「哪怕為了防疫,也不宜『遊街示眾』」為標題指出,即便是為了防疫,也不能讓「遊街示眾」這種嚴重違背「依法治國」精神的舉措再次出現,相關針對性懲戒措施不能脫離法治的範疇。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