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質釋放|孟晚舟獲釋 專家解讀:須分清「認錯」和「認罪」美國或許在下一盤更大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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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巨頭華為的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獲釋,讓這場長達逾1,000日的司法訴訟終於結束。自加拿大於2018年12月逮捕孟晚舟,中美兩國甚至加拿大都在不斷博奕、各取所需。而中國在孟晚舟獲釋後隆重其事地宣揚「無罪釋放」、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商人邁克爾·斯帕弗(Michael Spavor)亦准獲釋回國。外媒《BBC》昨(9月29日)刊登一篇題為《孟晚舟獲釋背後的「魔鬼在細節」 五個關鍵法律解讀》的報道,分析了孟晚舟獲釋的關鍵及其背後解讀,當中重點討論了「孟晚舟的認錯很有可能增加華為的罪狀」、「同時美國或許在下一盤更大的棋」。

孟晚舟獲釋的原因

孟晚舟能夠獲釋主要是與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達成的一項「交易」,而這項「交易」在美國法律上被稱為「延期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簡稱DPA)。

簡單而言,這份協議附帶一份事實陳述,當中詳細說明了孟晚舟如何向一家金融機構作出了故意虛假陳述,導致這家金融機構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據報道,該機構被認定為是滙豐銀行。該協議要求孟晚舟不發表與該事實陳述相矛盾的聲明。若果孟晚舟遵守該協議的要求,美國法院對她的指控將在在四年內(從被捕日算起,即到2022年12月)撤銷。

專家解讀:須分清「認錯」和「認罪」

在孟晚舟獲釋後,美國司法部刊出了公告指「孟晚舟承認誤導國際金融機構」。美國代理檢察官Nicole Boeckmann在新聞稿表示:「孟晚舟在簽訂DPA時,已經對她在實施欺詐一家全球金融機構計劃中的主要角色承擔了責任。」

《BBC》引述了前美國律師協會法治項目中國主任虞平報道,孟晚舟簽署的DPA相當於一種「認錯行為」,表示承認自己作出了不當行為;而是否定罪屬法律概念,要交法官定斷。因此,這很自然解釋了中國會大舉宣揚孟晚舟是「無罪釋放」。虞平解釋,美國在最近20年來使用DPA的頻率較多,主要針對公司行為,包括一些大投行,而最終的認錯行為通常附帶罰款。

惟虞平同時指出:「承認事實就說明不是陷害,因為犯錯的事實是存在的」。據這份DPA,孟晚舟同意自己是在知情、自願的情況下承認陳述屬實。此外,孟晚舟同意在四年內不會做出與事實陳述中有矛盾的敘述,或以任何方式暗示本協議出於非自願、不知情或被迫做出。《WSJ》早前亦報道過,美國司法部對孟晚舟一案的底線是「華為故意誤導了一間金融機構」。

美國或許在下一盤更大的棋

當孟晚舟被「無罪釋放」後,美國總統拜登立刻受國民指罵「懦弱」,但是美國真的成為大輸家嗎?

虞平表示,孟晚舟是在美國法官面前對陳詞做出確認, 在將來可以作為直接證據,而孟晚舟對事實的承認很可能會增加華為的罪狀。他解釋:「孟晚舟作為華為副董事長和首席財務官,公司本身也要對她的行為承擔責任。況且她不是一個人行使誤導或欺騙,她的團隊成員也有參與」。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Jerome Cohen在其博客上發表了對孟晚舟一案的見解,他表示「她(孟晚舟)承認故意而持續地進行欺騙性國際商業不當行為,美國司法部對此得到了有力的確認,這對任何與中國做生意的外國實體和高管都是一個警示。」Jerome續指出此案的影響,「這一案例生動而具體地詮釋了,為何美國政府要懲罰那些試圖逾越法律、濫用美國金融系統的外國人企業或個人,因為他們忽視了,法律才是令美國金融系統對世界產生價值的基礎。」

事實上,在孟晚舟獲釋後,美國司法部發聲明強調不會停止對華為的起訴,會積極準備並揚言「在法庭上證明對華為的訴訟。」

Source:BBC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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