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緬北明家電騙集團涉電騙、開設賭場等犯罪,並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等11名罪犯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案情顯示,明家犯罪集團由果敢四大家族之一的明家核心成員等組成,2015年以來利用明家在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託明家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訊網絡詐騙、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詐資金100餘億元人民幣。
此外,明家犯罪集團還夥同巫鴻明等人的電詐犯罪集團,殺害、傷害試圖逃跑或不服從管理的涉詐人士,造成10人死亡、2人受傷;前年10月20日,為防止涉詐人士被移交中方,明家犯罪集團夥同巫鴻明等人組織轉移、藏匿涉詐人士期間,明家武裝人員開槍射擊,又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
法院去年9月就涉及詐騙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14項罪名,對明國平等11名被告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