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會訂立專屬法例,授權政府成立法定園區公司,為園區公司設立專項撥款渠道以注入資金。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8日)表示,成立園區公司的第一筆專項撥款,需要獲立法會批准,但為了保持有靈活性及彈性,撥款注資不同園區公司後,會交給園區公司決定如何運用。他強調園區公司一定是由政府主導產業方向,符合政府招商引資方向。
他表示,園區公司有自己的管治體系,日後董事局會有適當的政府、業界及公眾代表,有監察作用。他指,參考科學園招商引資做法,給予個別企業甚麼條件,也需要董事局監察。
陳茂波又提到,撥款注資到不同園區,會設立交代機制,園區公司每年發布年報表,會有透明度。北都園區公司是由政府全資擁有,賺錢也是政府錢,至於政府會否分紅,則會留有彈性。他以機管局為例,過去有營利會向政府分紅,但其後發展第三跑道,政府支持機管局將盈利發展機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