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網約車的草案《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今日在立法會首讀,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會在下屆立法會會期開始後,透過附屬法例進一步訂定規管的技術細節,期望首批持牌的網約車平台可以在明年第四季開始營運。
陳美寶表示,今屆特區政府抱着破局的決心,引入清晰法律框架規管網約車服務,以解決多年來的爭議。她強調立法框架是將市民利益放在首短位,亦兼顧司機的生意,吸引新血入行,促進點對點行業的健康及有序發展。
她表示,即使社會對網約車規管細節意見分層,不過無論是市民、的士業界、或網約車平台公司都有清晰共識,就是政府應早日規管網約車服務,保障市民安全並締造健康競爭環境。
陳美寶表示,局方今日提交條例草案踏出立法方案的第一步,透過修訂道路交通條例,先就規管框架確立原則性事宜,並為下一階段工作提供法律基礎。她指,會在下屆立法會會期開始後,透過附屬法例進一步訂定規管的技術細節,視乎立法和其他準備工作的進度,期望首批持牌的網約車平台可以在明年第四季開始營運。
她表示,為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及權益,局方在條例草案中要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私家車、及司機都要領有合適的牌照,日後的合法網約車服務必須要符合三大條件,包括通過持牌平台預約和安排;提供服務的私家車領有網約車車輛許可證,駕駛有關車輛的司機須領有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違反上述條件提供網約車服務屬於非法載客酬,需要負上刑責。
她指,在建議的規管框架之下,任何提供網約車平台服務的電子或者電訊平台都需要領取網約車服務牌照。另外,持牌的平台須為香港註冊公司,並且符合指定入場門檻,包括營運經驗、財力證明、資本投入等,以確保持牌的平台有足夠能力提供優質網約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