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法案】與《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一起通過的 《保護香港法案》,內容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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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在當地時間星期二(15日)通過了三關於香港事務的表決,其中除了最受關注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外,會上還通過了《保護香港法案》和第543號決議案。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和人權組織曾多次指控香港政府在管制人群的策略不符合國際標準,並要求進行調整。

香港警察現時使用的彈藥和其他非致命人群管制工具有部分是來自美國公司,其中包括在整個反逃犯條例運動中大量使用的催淚彈,因此美國對香港現時狀況該負一定責任。

示威活動至今,香港警察己發射超過1800顆催淚彈

因此《保護香港法案》則提出由美國政府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警察出口軍火、防禦物品和服務,直至香港警察停止侵犯人權,並展開獨立調查香港警察有關的人權問題為止。

國務卿和商務部長將於法案生效後90日內向國會提交報告,列出過去五年曾向香港警察出口相關物品和服務以及軍火的公司。

另外,第543號決議案是指美國承認與香港的雙邊關係,譴責中國干預香港事務,並支持香港市民擁有的示威抗議權利。

至於最受關注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則指美國會每年評估香港人權情況,並透過凍結財富和拒絕入境等方法對侵犯國際人權行爲等人士制裁。

該三項表決在眾議院獲得一致通過後,下一階段等待參議院審議後,經美國總統簽署即成正式法律。

綜合報導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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