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一條「不依合法程序去訂立的惡法」,可謂完全站不住腳,千瘡百孔。

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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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繞過立法會,粗暴推行「禁蒙面法」,惹全城質詢:到底「禁蒙面法」有否實施必要?「禁蒙面法」真的如林鄭政府所想,可以「止暴制亂」?FI 請來前記者、現為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為大家分析林鄭政府的盤算。

Q1. 林鄭政府明知透過「緊急法」定立「禁蒙面法」會引來激烈民意反彈,為什麼明知故為?

呂:「香港實行禁蒙面法,我認為是跟隨了大陸整套管治思維:「要槍有槍,要炮有炮,要法律有法律。」現在的槍炮已由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升級至實彈,已經是致命的「炮」,然而在大陸,比槍炮更厲害的是「法律」,這是他們整個的治港脈絡,把法律變成最終武器。政府以為實施了禁蒙面法以後,大家就不會再敢蒙面,從而減低示威人數,而警察也可以任意拘捕蒙面人士。我認為這個做法是相當「離地」,因為經歷了數月以來的抗爭,市民的抗爭決心已經相當之大,很多前線年輕人連死也不怕,甚至不怕犧牲前途,所以林鄭政府漠視香港現實,躲在冷氣房裡用緊急法去壓制年輕人是相當脫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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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政府和親政府人士常常說外國也有禁蒙面法的案例,他們的情況可以跟香港相比擬嗎?

呂:「特區政府常常提到其他國家也有禁蒙面法,但是大家必須知道那些國家都有完整的民主體制,三權分立,而禁蒙面法都是經過議會詳細審議,香港的情況則完全相反。雖然鄭若驊司長華聲稱這個是「先訂立後審議」的法例,但立法會充斥着「賣港」的保皇黨,就算惡法真的到了議會,也勢必通過,所以基本上法案已成定局。這條禁蒙面法除了沒有司法機構的嚴謹把關外,也存在着很多漏洞:大家可以用防止傳染病、宗教理由等等去破例。香港有宗教自由,你信奉一個宗教不一定要「入教」,可以用伊斯蘭信徒的理由去帶面罩;香港的空氣污染情況嚴重,大家亦可以用保障健康的理由去戴口罩。然而現在的情況,香港警察見到戴口罩的人士就會條件反射的作出無理拘捕,情況令人甚為擔憂,這一切都源於這條惡法由特首「撳個掣」就出現,沒有經過正統的司法程序,所以出現的問題也會比其他國家訂立禁蒙面法後更嚴重。例如在德國,實施了禁蒙面法之後,遊行示威的頻率沒有下降跡象;在民主的國家也尚且如此,何況是香港?一條又不合法程序去定立的惡法,可謂完全站不住腳,千瘡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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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照目前情況而言,香港政府有何盤算?會否有機會再透過緊急法去訂立更多「惡法」,例如限制媒體、上網,資金出入等等?

呂:「林鄭打開了緊急法這個「黑盒子」,推行禁蒙面法,是否就會就此罷休?我相信她會在緊急法上行駛她的其他權力去所謂「止暴制亂」,但這樣只會製造更多暴亂,因為林鄭其實已經「冇嘢可以再輸」,只剩下一隊警隊,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靠警隊去鎮壓、用超越法律的方式去壓制示威者,保住現在的局面。林鄭某程度上在緊急法裏尋求安慰:禁蒙面法行不通,就宵禁;宵禁也行不通,就禁制網上言論;如果這樣也不行,就延遲區議會選舉,甚至將其取消,以免建制派慘敗。另外也有機會控制各種人士的財產,以及人身自由,這基本上是一個軍政府狀態,「朕即王法」的階段。至於會否去到這個地步,我覺得林鄭會仔細審視香港形勢,不排除有機會逐步升級,因為似乎她已經無路可走了。林鄭現在與北京的共識就是如果她最後「搞唔掂」,北京就出手,所以林鄭只能苟延殘喘地盡量高壓控制香港的示威者。這完全不是對症下藥的做法。香港的問題先是有逃犯條例,再有反逃犯條例下造成的各種警暴、警黑勾結、濫用法律程序、政府庸官仍然互相推卸責任、再對示威者污名化,直到現在甚至繞過法律程序定立禁蒙面法,雪球越滾越大。香港現在就像一個患癌的病人,內裏的癌細胞肆虐,但特區政府只看到一些表面症狀,病人痛苦呻吟就摀著他的嘴,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怎能把病人治好呢?從來中國人治水、治亂,所做的就是疏導洪水,而不是以為堵塞缺口,就能把問題解決。「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永遠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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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京應該盡早與林鄭「割席」才是上策?

呂:「習近平對官員所訓示的「為官之道」就是要「敢於承擔錯誤」,不能做推卸責任的庸官。現在林鄭政府就是一群昏官和庸官,他們知道自己的錯誤,習近平也知道,但他們只想到用壓制的方法去補償,而非用民間的最大公約數「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息民憤。其實如果在大陸,一個地方官員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有數千人不滿已經足夠他下台,無奈林鄭政府和習近平要面子。我們可以參考近期事件,前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下台後被北京調查,其中一項罪名就是「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醒覺與保民意識」,事緣劉士余兩年前透露了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等集團「篡權奪黨」,然後習近平挽救了黨的存亡之秋。劉顯然是奉承習近平,但為什麼他最後仍要下台?因為這些說話是不能說出口的,不能在這樣的場合公開講。林鄭早前對外國媒體公開了不應該披露的事情,例如解放軍的行蹤,這是中央軍委才有權公布的命令,出兵與否也絕非特首層次可以干預。第二、林鄭多次暗示自己沒有實權在手,沒有政治空間,在外國人面前搬弄中港矛盾。如果劉因為「擦鞋」而被處分,那麼林鄭月娥的行為已足夠被北京即時炒魷。我希望北京知道,這樣去保住一個地方首長是一個多麼不明智的決定。北京應該盡早與林鄭「割席」。想當年薄熙來被處罰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用人失察」,因為他當時起用了一個被認為政治不正確的王立軍,一個最後逃去美領尋求庇護一個「失控之人」。所以如果習近平仍然「死攬」林鄭月娥,其實他也是用人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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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京言語上常常「亮劍」暗示會出動解放軍,但其實根本不敢貿然犧牲香港?

呂:「目前為止我覺得北京對香港仍是一個偏向利益和務實的計算,雖然言語上常常「亮劍」,但在出兵的態度仍然是克制的。例如在很早階段已向美國軍方承諾不會出兵干預香港問題,各種解放軍的演習、調動也是止於一個頗為常規的層次,他大可以作出一些「超常規」的舉動:例如在香港大規模演習、增加駐香港解放軍軍營的能見度,甚至派解放軍去保衛駐港機構,例如中聯辦,駐港特派員公署等等,這些都是中方全面出兵前可以升級的步驟,然而這些也暫時未出現。北京始終認為香港是一個重要的經濟窗口:香港是北京FDI(外商直接投資)的來源地最大的人民幣資金池,進行離岸人民幣操作的主要地方、中資、國企IPO的主要來源地之一。最重要的是,當中國面對國際制裁和圍堵的時候,香港就是他的逃生口。50年代韓戰的時候,當中國被封鎖,香港就是內地一個走私的重要窗口,包括資金、藥物、原材料、甚至武器等等。中國很清楚在中美貿易戰之間,他面對一個困局,尤其缺乏高科技物資,香港仍是一個很好的地方讓中國可以「上下其手」,進出敏感科技,利用香港去把這些武器「軍用轉民用」。他們中國很流行一個「reversed engineering」的做法:當有一件高科技機器輸入到香港,當美國進行相關檢查時,北京會派人去「解構」這些機器,再將其還原,從而攝取箇中機密科技。另外當中國被「禁運」的時候,香港也尤顯得重要:例如以前華為、中興等企業以前要繞過美國、聯合國禁運制裁,就是在香港設立公司去突破伊朗和北韓的禁運政策;又例如中國的第一艘航空母艦「遼寧號」,前身「瓦良格」也是透過香港公司上下其手,報稱購置賭船作「旅遊用途」去添置得來,也是一個很好的「軍民兩用」的例子。所以香港對中國的利用價值仍然很大,尤其是以一個「軍民兩用」的基地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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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通過了不等於勝利,美國有可能為了貿易戰而犧牲「香港」這張牌,中國政府也有可能與美國議員「溝通」,用最大力度阻止法案?

呂:「我們很難寄望美國會完全以香港人的角度出發去處理香港問題,始終美國還是會以自身利益出發。香港這張「牌」到了美國手會如何運用,用得幾盡,就視乎中美貿易談判中,中國會作出多大讓步。如果中國在貿易中作出的讓步夠大,香港會被犧牲也說不定。雖然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現在得到美國跨黨派的大部份支持,很大機會會通過,但法案「怎樣用」基本上都要看形勢而判斷。再者,這個法案在表決時也可能存在變數,如果在審議上有人提出一些程序上的質疑,法案也可能遇到阻撓,北京其實只需要「出手」,收買一兩個美國議員絕非難事。當然那些美國議員的政治生涯也會就此完結,但北京一定會養他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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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中國出手,即使是昂藏七尺的NBA球星都要「跪低」。何況一個美國議員?

呂:「近期有些事件很需要大家的警覺,就是火箭隊的「跪低」,火箭隊的經理人在twitter上只是說了一句「支持香港」,整隊火箭都要被迫「歸邊」,已經被割席,經理人也要被迫澄清「個人言論不代表火箭隊」,火箭隊球員也要做「護旗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也譴責火箭隊觸碰了中國的「底線」。從來言論自由都是普世價值,但這套中國法律現竟不只是在中國實施,而是在整個火箭隊實施。只要得罪中國,就不用旨意有中國的觀眾、不用旨意進入中國市場,這些相當野蠻的做法。任你是昂藏七尺的NBA球星,都要「跪低」,只因背後有強大的經濟關係。中國用「舉國體制」去對待你個人,就足以令你「跪低」。如果中國同樣用「舉國體制」去對待一個美國議員,亦足以令到法案受阻。即使現在中國在美國前所未有地「犯眾怒」,美國由以前視中國為對手、到現在視中國為敵人,中美關係性質已改變,不過北京不會罷休,他會用盡一切力量去阻撓法案。即便法案,中國也可令你備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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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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