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從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獲悉,上海尋夢資訊技術有限公司(即拼多多(美:PDD)),未按照《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的要求報送涉稅資訊,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雖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該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決定。
據介紹,《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資訊報送規定》在2025年發布實施後,拼多多未按照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資訊。稅務機關在2025年11月依法對其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就此,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處以10萬元罰款。
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嚴格落實《規定》的要求有利於促進互聯網平台各類經營主體合規經營、有序競爭、健康發展,更好維護平台內經營者、從業人員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繼續立足自身職責,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營造線上線下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