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提出17項政策舉措,涉及完善促進物價保持合理水平的價格調控機制、優化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價格監管機制等。
《意見》提到,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促進先進優質生產要素高效順暢流動,又指要有效破解價格治理難點堵點問題,使價格充分反應市場供求關係。
《意見》提出,要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價格政策,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不當干預,亦要加快健全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各種運輸方式協同銜接,有效規範自然壟斷企業經營範圍,防止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
《意見》又提到,要推進重要商品現貨、期貨市場建設,優化期貨品種上市、交易、監管等規則,夯實市場形成價格的基礎,以及有序發展油氣、煤炭等交易市場,推動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完善售電市場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