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開會通過收緊「富戶政策」,富戶的額外租金水平將由過往的三級制,變為四級制。若「富戶」在兩個申報周期,即4年的入息限額超出4倍,但不多於5倍,有關租戶亦要遷出單位。
另外,當局推出鼓勵公屋富戶上流措施,公屋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後,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當局亦正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推出新安排,令富戶有更大機會購買到心儀單位。而由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開始,「綠白表」比例會調查至50:50。
房委會過往的富戶政策,若家庭入息限額超出2至4倍,有關租戶需額外繳付1.5至2倍租金連差餉。
政策收緊後,入息超過限額2倍至不高於3倍的「富戶」,將需繳交2.5倍租金。入息超額3倍至不足4倍的「富戶」,將需繳交3.5倍租金。至於入息超額4倍至不足5倍的「富戶」加幅最大,需繳交的租金為4.5倍。
房委會指,現時約有4萬個富戶繳交額外租金的平均年期為3.2年。入息水平超出限額4倍,但不多於5倍的富戶中,約三成、即約400戶,持續繳交額外租金達4年或以上。房委會認為,今次的方案既不會影響經濟情況初見好轉的租戶,亦可讓經濟條件較佳的公屋租戶為遷出早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