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由明年1月1日起,上調房委會轄下停車場收費。私家車露天及有蓋泊車位的月租收費分別上調140元及160元;輕型貨車露天及有蓋泊車位月租收費分別上調170元及190元;大型巴士/中型/重型貨車露天及有蓋泊車位月租收費分別上調180元及200元;電單車露天及有蓋泊車位月租收費則分別上調50元及60元。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房委會進行的市場研究顯示,同類停車場的月租收費普遍有所上升,而房委會各類泊車位的現行月租收費一般較同類停車場收費水平為低。為使房委會的停車場收費貼近市場收費水平並維持房委會財政穩健,小組委員會通過明年輕微上調房委會轄下各類泊車位的月租收費。
時租收費方面,小組委員會通過把所有地區的私家車、輕型貨車及電單車泊車位於明年的時租收費上調1元;而私家車泊車位的「日泊」和「24小時泊」收費則分別上調10元及20元。
另外,房委會於今年4月1日起在轄下停車場的時租泊車位實施電動車輛充電收費安排,收費會每年檢討。因應市場數據,小組委員會通過明年房委會轄下時租泊車位的電動車輛充電收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如下:
標準充電器免費;中速充電器收費為每30分鐘10元;快速充電器收費為每15分鐘90元,並設逾時罰款,在完成充電後的10分鐘寬限期過後,收取每分鐘5元。
截至今年9月底,房委會轄下198個停車場合共提供約3.45萬個泊車位,主要以月租收費供當邨居民使用,而其中約有3800個泊車位,以時租收費的方式供訪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