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公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為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張貼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4幅私人土地,涉及總面積約1.19萬平方米。
是次收回的24幅私人土地,分別涉及一宗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成功完成的原址換地申請,需由政府收回少量第三方土地以在補地價後交予換地申請人作整全發展,以及另一宗未能完成的原址換地申請而需收回有關土地以讓政府進行工程。
上述24幅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10月19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會在土地復歸政府後,向相關土地業權人發放特惠土地補償。
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於今年1月11日張貼,涉及109公頃土地,該些土地已於4月12日復歸政府,並陸續由第三季起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系統、污水系統、水管、環境美化工程、斜坡工程和機電工程等)。
全面發展後,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將提供約8.62萬個住宅單位,可容納約22.7萬人,並為經濟活動提供約127.5萬平方米總樓面面積,創造約5.3萬個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