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電子執行交通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將允許以電子方式派送罰款通知書予違例司機。
當局計劃讓運輸署在今年第四季起收集登記車主、各類牌照、許可證及駕駛執照持有人的電子聯絡方式,以及讓警方在明年逐步推行電子交通執法。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恒鑌關注,政府早前已收集不少駕駛人士的資料,不明白今次要重新收集的原因,擔心日後如果再有電子服務,當局又要再收集。自由黨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對於電子告票有助減少違泊表示有保留,認為違泊是因為泊車位不足。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表示,該局會聯同資科辦研究透過授權數據交換站,經由「智方便」獲取市民以提交的個人資料,又指政府會不遺餘力增加泊車位供應。
他又說,政府會採取措施防止利用電子告票作詐騙行為,強調電子告票內不會包含任何超連結,告票內容亦會包括具體資料,例如票控日期、時間及地點等,協助市民識辨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