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有關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的建議,包括每年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一次,採用方程式以實行「一年一檢」,以及在實施上述新檢討機制5年至10年後作出檢討。
經進行廣泛諮詢及參考過往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經驗,委員會建議實行「一年一檢」,令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更緊貼社會經濟變化及更有效保障基層僱員的收入。
委員會建議的方程式包含兩個指標:通脹及「經濟增長」因素。前者確保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將不低於整體甲類消費物價通脹,從而維持法定最低工資的購買力,保障基層僱員的就業收入。「經濟增長」因素可使法定最低工資的升幅在香港經濟表現較佳時(即最近一年的經濟增長高於最近10年的趨勢增長)適當地高於通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委員會的建議已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同時顧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政府同意採用方程式以調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更具可預視性和透明度,減少社會對每次法定最低工資調整幅度的爭議,促進勞資和諧,並相信新檢討機制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
首個按新檢討機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2026年5月1日生效。政府會確定實行新檢討機制的安排,並適時作出公布。此外,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的規定,行政長官將要求委員會於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下一份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委員會建議的下一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明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