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移民管理局宣布下月6日起,出台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6項政策措施,當中涉港措施包括延長持赴港澳商務簽注人員在港澳停留期限至14天;赴港澳商務簽注實行「全國通辦」等。
自5月6日起,赴港澳商務簽注由原來只能向備案地申請,拓展至可向全國的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請,其中多次商務簽注可以通過智能簽注設備提交申請。持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內地居民,每次在香港或澳門的停留時間,由現行不超過7天延長至不超過14天。
北京、上海六類人才可以申辦赴港澳人才簽注,將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擴大至北京、上海。在北京、上海工作的傑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衞健人才、法律人才及管理人才等6類人才,可憑有關人才證明,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香港和澳門人才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當局簽發赴澳門1年多次「其他」類簽注,適用於內地居民赴澳門參展、就醫或從事演藝等活動,其中赴澳門就醫的,允許有1至2名陪護人員申辦同類型簽注。當局又允許參加「琴澳旅遊團」人員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參團人員入境澳門後,7日內可以「團進團出」方式經橫琴口岸多次往返橫琴與澳門。
另外,在北京等20個城市試點實行換發補發出入境證件「全程網辦」。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20個城市,16歲以上居民只要所持護照或通行證仍在有效期內,可透過網上申請換發或補領證件,公安機關將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並簽發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