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建議調高《銀行業條例》附表2所訂明的一系列金融機構牌照費用,包括上調銀行牌照費29%,料每年可帶來約1.46億元總收入。
上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提及,政府將適時檢討不同收費,除「用者自付」原則外,亦會考慮市民和企業的負擔能力。
金管局表示,根據牌照費檢討,當局建議調高一系列牌照費,加幅介乎5%至29%,如銀行牌照費或續期費擬增加29%,至61萬元;有限制銀行 執照費或續約費亦調升28%,至49萬元;設立銀行本地分行的費用增加29%,至2.9萬元;而核准貨幣經紀的費用同樣上調29%,至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