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以課後服務名義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願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不得通過家長委員會、第三方機構等收取課後服務費。
同時,不得將早到校看管和自習、午餐午休看管、晚自習等納入課後服務收費項目。地方和學校要按該地區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減免課後服務相關費用。
此外,學校要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課後服務收費標準、服務時間、課程內容等相關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