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以68票贊成、3票反對、13票棄權下,三讀通過政府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的條例草案。新安排下,當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會被記分,如濫收車費、拒載等會被記10分;兜路及「釣泥鯭」等記5分;拒發收據等記3分。如兩年期間累計被記15分或多於15分,有關司機會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期間。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指出,的士司機不會單純因為乘客投訴而被記分,而是經過警方調查取證各被法庭定罪之後才被記分,又強調記分制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良好的士司機並無影響。
對於有議員建議,強制要求所有的士車廂安裝攝錄系統。林世雄說,政府會要求車隊持牌人將來安裝攝錄系統,至於是否強制安裝,就涉及較複雜問題,政府會在通過條例草案後,著手研究可行性,明年諮詢的士業界意見。
談及會否規管網約車平台問題,林世雄指出,政府計劃在明年中就有關規管所涉及的政策和法律觀點,以及海外經驗研究所得的要點,與業界及持份者溝通,並會視乎一宗涉及網約汽車平台司機司法覆核案件的進展,以及案件對規管制度可能帶來的影響等,擬定詳細建議,預料2025年上半年進行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