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宣布,下月1日起調整消防隊長、救護主任、消防員及救護員4個職系的入職要求,容許投考者選擇佩戴眼鏡進行測試,有關修訂只適用於消防隊長及消防員。
此外,消防處又修訂體能測驗中測試項目的次數,並延長測試項目的時限,以及在體能測驗中引入傾斜引體上升,供考生選擇。
發言人表示,消防處一向秉持任人唯才的原則,不時檢視招募政策,與時並進,務求揀選最優秀的投考者加入部門工作,經研究後認為有空間調整入職的視力測試及體能測驗要求,以吸引更多有能力的人士投考。
消防處強調,投考者獲聘後必須接受26周嚴格基礎訓練,並須達到處方要求的體能標準,有關標準維持不變,因此調整入職要求並不會影響日後的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