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發文要求,國有商業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合規開展各類投資;償付能力等監管指標不達標的高風險國有商業保險公司,不得違規開展股票等投資。
財政部刊登《關於引導保險資金長期穩健投資,加強國有商業保險公司長周期考核的通知》,將經營效益類指標的淨資產收益率,由當年度指標調整為3年周期指標+當年度指標,相結合的考核方式。
通知進一步指出,3年周期指標為3年周期淨資產收益率(權重為50%),當年度指標為當年淨資產收益率(權重為50%)。
通知還強調,國有商業保險公司應遵守監管要求的償付能力、風險管理、公司治理等相關規定,匹配自身投資管理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相關資質。
通知稱,保險資金要投向風險可控、收益穩健、具有穩定現金流回報的資產,不得用於收益不穩健、價格波動大、現金流不穩定的高風險投資。
同時,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要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資本回報,如評價期間淨資產收益率考核指標低於行業標準值中等值水平的,國有商業保險公司管理層要及時找出具體原因,合理調整資金投向和投資比例。如連續3年均低於行業標準值中等值水平的,財政部門可動態調整其績效評價檔次。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通知進一步加強國有商業保險公司長周期考核,並對其投資管理提出相關要求,主要目的在於按照保險行業運營規律,增強資產與負債的匹配性,繼續引導國有商業保險公司長期穩健經營,防止因單純考核年度目標,出現突增業績、忽視風險的短期行為,鼓勵其進行長期投資、穩定投資、價值投資。同時,也有利於更好發揮中長期資金的市場穩定器和經濟發展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