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落實「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他稱,在香港投資於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房地產除外)3000萬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可以透過計劃申請來港,以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發展優勢,細節今年內公布。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落實「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他稱,在香港投資於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房地產除外)3000萬元或以上的合資格投資者,可以透過計劃申請來港,以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及相關專業服務界別的發展優勢,細節今年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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