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地傳媒報道,代理行中原地產及利嘉閣就二手買賣提供相關「買賣備忘錄」,列明如施政報告若無公布減辣、撤辣,或交易未能於施政報告後三日內另達成協議,該臨約銷毀及退還訂金予買家,此後雙方各不追究。
「買賣備忘錄」又指,若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有就撤銷或下調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税,或調整至少於15%的雙倍印花稅,該份臨時買賣合約才會生效。而負責該成交之地產代理亦會於公布後才填寫合約效日期及成交期,並將該臨約及訂金支票送往買賣雙方指定律師樓。
地產代理監管局今日(17日)透過電郵及網站向持牌人發出提醒,以表達十分關注近日有地產代理公司要求物業買賣雙方簽署一份買賣協議備忘錄,內容涉及若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未有宣布放寬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時,買賣雙方可取消交易。監管局認為此行徑並不妥當,容易引起法律爭拗,並會引起物業市場混亂。局方正研究使用有關備忘錄是否已違反監管局指引,並會採取跟進行動。
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回覆傳媒時表示,出現上述備忘錄主要是滿足買家以及業主對於憧憬撤辣、減辣要求,而類似的附加條款,過往亦有出現在其他買賣合約都會出現,只是內容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