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3日)刊憲,指定明年4月1日起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並自該日起調整建築廢物處置的收費,兩份公告將按照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於本月18日立法會會議上提交立法會省覽。
目前於堆填區處置建築廢物的收費為每公噸200元,實施垃圾收費後,於堆填區處置都市固體廢物而按重收取的入閘費為每公噸365元。為避免日後有人蓄意混合兩種廢物以逃避收費差價,以及考慮到成本的因素,政府須由開始實施垃圾收費的日期起,同時修訂建築廢物處置的收費水平。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垃圾收費的各項準備工作,正按計劃進行,呼籲市民積極了解垃圾收費的內容,培養減廢回收習慣,並善用社區回收網絡設施,為實施垃圾收費作好準備。市民可以瀏覽專題網站,了解更多有關垃圾收費的實施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