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政府已作出「極端情況」公布,勞工處提醒僱主,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極端情況存在期間,除與僱主就極端情況存在期間有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啟程上班。政府會審視情況,其間僱主與僱員均須留意政府進一步的公布。
僱員應根據早前和僱主協定的復工安排上班或在家工作。僱主應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並應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
隨着政府已作出「極端情況」公布,勞工處提醒僱主,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勞工處發言人說:「在極端情況存在期間,除與僱主就極端情況存在期間有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啟程上班。政府會審視情況,其間僱主與僱員均須留意政府進一步的公布。
僱員應根據早前和僱主協定的復工安排上班或在家工作。僱主應考慮路面、交通及其他情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並應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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